关于命名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公示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8-07-06 08:31:00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要求,按照《辽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经煤矿申请、征求集团公司意见、分局初审、省局审核考评等程序,经研究,拟命名抚顺矿业集团公司西露天矿为省级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
联系人:马延斌 联系电话:024-88576626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8年7月6日